到所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领取出国申请审批表,并到公安局指定地点拍摄护照照片。根据公安部门规定,个人(因私)护照由出境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县、市公安局)申请办理。办理护照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每人一套,以下为基本材料,各地公安部门可能有特定材料,请在领取申请表时咨询清楚):
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内盖有“户口专用章”的一页及申请者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省教育厅文件; ④照片三张;
⑤填妥并盖有单位印章的因私护照申请表; ⑥护照工本费200元。
注意:所有复印件不要自行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