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留学所需申请材料根据学生希望升入的大学、课程、期限和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发行的签证,也根据学校、申请签证的种类而有区别。“留学签证”分为90天以上长期滞留留学(D-2)签证、90天以内的短期研修(C-3)签证、语言研修(D-4)签证三种类型。
Ø 一般所需的申请材料:
#p#分页标题#e#1. 申请表1张(关于表格的下载,请点击这里);
2. 照片5张(最近3个月内的彩色免冠照片);#p#分页标题#e#
3.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申请人及父母的原件及复印件);
5. 户口本复印件(#p#分页标题#e#申请人和父母)如果学生本人的户口和父母的不在一起,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
6. 最终学校校长,班主
7. 最终学校毕业证原件和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必须使用学校的抬头信纸并盖上学校公章,签名);
#p#分页标题#e#8. 在读学生要在学证明(必须使用学校的抬头信纸并盖学校公章,签名);
9. 个人简历,留学计划书(A4纸上各写一张);
10. 若申请人有工作,需开具工作证明(由公司抬头信纸上盖公司公章,注明工作期限,职位等内容);#p#分页标题#e#
11. 具有经济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提供父母经济能力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 父母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必须使用公司的抬头信纸并盖公司的公章,签名);
13. 银行存款证明和存单复印件(一万美元或#p#分页标题#e#10万人民币,存期六个月以上);
14. 家庭房产、车产及有价证券复印件;
15. 签证颁发许可号码(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16.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户籍不在申请人所选择领事馆的管辖范围内时,需提供)#p#分页标题#e#。
Ø 90天以上长期滞留留学(D-2)签证所需申请材料
如果在韩国滞留时间超过90天,必须在向领事馆申请签证之前办理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签证颁发许可证,申请人只有拿到签证颁发许可证才可以向大使馆申请留学签证。有关办理签证颁发许可证(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的事宜,需要韩国的邀请单位或接受单位协助办理。90天以上长期滞留留学签证D-2#p#分页标题#e#需要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
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 签证申请表1张(请点击这里下载表格);
2. 护照;
3. 照片1张;#p#分页标题#e#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 在校证明及成绩证明书;
7. 所属大学的校长发给的推荐书;
8.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在申请本领事馆管辖范围内的);
9. 签证颁发许可证(#p#分页标题#e#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邀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1. 标准入学许可书;
2. 韩中大学之间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根据韩中大学之间签署的大学生交流协议选拔的学生(仅限中国国际),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
◇ 在4年制大学或研究生院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在校生#p#分页标题#e#);
◇ 获得韩国邀请大学标准入学许可的学生;
◇ 过去没有非法滞留等事实的学生。
Ø 90天以内的短期研修(C-3)签证所需申请材料
90天以内的短期研修(C-3#p#分页标题#e#)申请人需要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
1. 签证申请表2张(请点击这里下载表格);
2. 护照;
3. 照片2张;
#p#分页标题#e#4. 身份证复印件;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 最终毕业院校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毕业照片一张;
8. 标准入学通知书(国际教育振兴院的申请人需提供短期教育课程志愿书);
9. 学费交纳证明书;#p#分页标题#e#
10. 学习计划书;
11. 父亲或母亲的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12.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例如:信用卡账单、能确认最近一年内存取款情况的存折复印件、车辆及房产的所有证明书、银行存款证明等。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13.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户籍不在申请人所选择领事馆的管辖范围内时,需提供)#p#分页标题#e#。
Ø 语言研修D-4签证所需申请材料
语言研修D-4申请人需要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
1. 1张签证申请表(请点击这里下载表格);
#p#分页标题#e#2. 护照;
3. 1张照片;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最终毕业院校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6. 标准入学通知书(国际教育振兴院的申请者需提供短期教育课程志愿书);
7. 学费交纳证明书;
#p#分页标题#e#8. 学习计划书;
9. 父亲或母亲的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10.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例如,信用卡账单、能确认最近一年内存取款情况的存折复印件、车辆及房产的所有证明书、银行存款证明等。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11.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户籍不在申请人所选择领事馆的管辖范围内时,需提供);
12. 签证颁发许可证(#p#分页标题#e#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