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1月2日起,韩国驻上海领事馆允许代办签证,但是对于代办签证的被委托资格做了一定的限制。
被委托人的限制范围如下:
1. 申请人的2寸之内的亲属(夫妻之间不分寸,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寸”,祖孙之间和亲兄弟姐妹之间是“二寸”。)可代办所有类型的签证
代办签证时需携带的材料如下:#p#分页标题#e#
a. 签证申请所需具备材料
b. 申请人亲自写的委托书原件(需要本人签字)
c.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d. 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亲属证明等的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2. 申请人在职公司的员工或者邀请公司的员工可代办短期商务签证和参加会议的短期综合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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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在审查当中,如发现被委托人的材料有虚假,申请人的签证有可能被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