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国人登陆及入国申告:外国人入国后90天内,本人一定要直接去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进行登陆。而且,还要到驻韩本国大使馆去进行入国申告。
ㅇ场所:居住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ㅇ准备材料:在学证明书1张(所在大学提供),护照,照片2张(3cm×4cm),外国留学生证实书1张,手续费,外国人登陆申请书
② 外国人登陆证(ID卡)记载内容变更申告:所属学校变更,住所地变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变更,护照号码,发放日期及有效时间的变更,留学(D-2),一般研修(D-4)资格的外国人所属机关,还有团体变更(包含名称变更)等在外国人登陆证上记载内容需要变动时,14日之内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进行申告。但是,如果住所地需要变动时,也可以到居住地的区政府进行变更。
ㅇ场所: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及驻外办事处
ㅇ准备材料(所属大学变更时):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陆证,入国许可书1张(大学提供)
③ 外国人一定要随身携带和保管好由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发放的外国人登陆证.
④ 外国人登陆证再发给
-再发给事由:外国人登陆证遗失的时候,外国人登陆证背面写满或不足的时候,外国人登陆事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国籍)变更的时候.
-期间:再发给事由发生的那天起,14日之内申请
-准备材料:外国人登陆证再发给申请书(第68号文件),天蓝色照片1张(3cm×4cm),旧外国人登陆证,手续费
-再发给场所:居住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B. 滞留时间的延长
要超过许可的滞留时间,并打算继续滞留的话,要在期满日前两个月之内准备好下面的材料,然后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驻外办事务提交材料.如果在滞留时间期满日之前没有能提交滞留时间延长申请的话,就违犯了出入国管理法,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方法:本人或者代理人到出入国管理事务所提交必需的材料
-场所:居住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驻外办事处
-准备材料: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陆证,在学证明书1张,留学生证实书1张.
2. 暂时出国和再入国
A. 暂时出国
① 申告:入国要准备暂时出国的话,一定要准备好暂时出国申告书,和向所属教育机关申告.
② 暂时出国时间:每次暂时出国不能连续超过30天.除了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术大会及资料收集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超过30天.但是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学术大会的证明和附加指导教授的意见书,还有所属教育机关的许可.
B. 再入国
① 再入国许可:在滞留期间内,出国并打算再入国的话,要向出国机场(乘船的话是在港口)的出国事务科提交以下的材料,并获得再入国许可.再入国许可的最长期限单数签证(只能再入国一次)是1年,复数签证(可以再入国2次以上)是2年.
ㅇ 准备材料: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陆证,在学证明书及指导教授的意见书1份.
② 申告:暂时出国期限结束,再入国的学生在入国后3日内向所属教育机关提交再入国申告.
※以下13个国家的国民在没有再入国许可的情况下,只要是在滞留时间范围内,还是可以再入国的。13个国家如下所示:苏里南,荷兰,挪威,丹麦,德国,卢森堡,比利时,瑞典,瑞士,列支敦士登,法国,芬兰,智利。
<机场和港口的入境程序>
1. 填写入国及海关申报单
在飞机或客船内,入境游客要填写服务员所提供的入境登记卡及海关申报单。在入境检查时需要入境登记卡,入境游客应该注意填写入境登记卡。
入境登记卡项目如下:姓名、国籍、出生年月日、性别、地址、职业、入境国的地址或联系电话号码、护照号码、航空班机及航船、预期停留天数、入境目的和自己的签名。
每个人都要填写一张出入境行李物品申报单。同家人一起入境时,只要一人填写一张就行。
#p#分页标题#e#2. 入境检查
到达入境国机场或港口,直接去入境检查台(写着“Immigration”或“Passport Control”之处)分别接受入境检查。检查官会简单地提问停留天数、入境目的和停留地址等。
结束入境检查,检查官将入境确认印章(表示停留天数)盖在护照上。然后,检查官把其中的一半还给游客。若丢失这一半的卡会添麻烦,应该保管好。
3. 提取行李
入境游客在行李提取大厅内的显示屏上,确认自己的航班或船班号码,然后在相应的转盘(Baggage Claim)等待提取行李。如未能确认自己的行李可与现场的工作人员联系或者到行李查询柜台询问,给工作人员看您的行李单(Claim Tag)。若行李还未到达入境国,留下您的入境国的地址或电话号码,然后离开机场。
4. 海关检查
提取行李后去出口,海关检查官查看您的行李。没有物品向海关申报时,可沿着绿色线直接通关。偶尔以入境游客为对象进行X-ray透视或行李检查。
毒品、枪炮、火药等物品和动植物不许带着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