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英语 日语日语 法语法语 德语德语 西班牙语西班牙语 意大利语意大利语 阿拉伯语阿拉伯语 葡萄牙语葡萄牙语 越南语越南语 俄语俄语 芬兰语芬兰语 泰语泰语 丹麦语丹麦语 对外汉语对外汉语
热门标签: 韩语词汇 因为难 破译韩文字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留学韩国 » 正文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发布时间:2011-02-22     来源:互联网    进入韩语论坛
(单词翻译:双击或拖选)

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的发展,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人员及其他外国或境外学位获得者在国内升学、就业的需要,维护学历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为国内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国外和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鉴别国外或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外国或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对外国或境外学位的层次和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经认证的外国或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 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家和地区
 

 

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 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 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 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  申请表格

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3.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4.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

·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地点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午休时间:12:00-13:00

周六周日休息

办公地点:北京语言大学内(学一楼117室)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清华大学东边)

乘车路线:城铁五道口站下车往东走200米,375路、331路、743路、307路语言学院站下车,往西走100米,北京语言大学家属区南门,往前走十字路口拐弯即到。

咨询电话: 010-82301008(认证书领取),010-82300056,010-82301006-103

传 真: 010-82301166
 
 


Tag: 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 境外学历学位
外语教育微信

论坛新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