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截止到2005年KBS电视台的累计收入盈余达4181.4108亿韩元。
财政经济部和国会要求KBS电视台向国库缴纳收入盈余,但KBS电视台从未缴纳过。这一事实在广播委员会18日向国会文化观光委员会大国家党议员朴亨均递交的《2006年广播产业实态调查报告书》中得到确认。
广播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KBS电视台累计收入盈余是从去年KBS财务报表算出的,但还不能确定是多少年累计下来的盈余。”
据KBS递交给大国家党议员张伦硕的国政监查资料显示,KBS电视台从1981年至去年,除1981年、1988年、1998年、2004年外,每年平均盈利352亿余韩元,当期收入盈余共计7400亿余韩元。
KBS电视台是政府100%出资建立的政府投机机关,但是从1973年电视台建立以来,从未向政府缴纳过收入盈余。在政府投资、出资的31家机关中,只有KBS和EBS没有向政府缴纳收入盈余。
国会和财政部说:“用国民税金建立的KBS应该把收入盈余以缴纳方式返还给国民。”并要求KBS向政府缴纳收入盈余。
但KBS却主张“缴纳收入盈余不受到政府投资机关管理基本法的限制,而且这可能会破坏广播法所保障的广播独立性”,拒绝缴纳收入盈余。
今年9月KBS向广播委员会再申请2007年度国库补助金时,在递交的意见书上诉苦说:“如果要向政府缴纳收入盈余,那么就应该修改公社章程,为修改条款,那还需要通过理事会议决,我们不能随意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