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多给十一月初到了韩国后,想找一个保证金1000万韩元,月租70万韩元的居住用写字间(주거용오피스텔)。在房地产中介奥留给的热心帮助下,阿多给顺利找到了满意的房子。奥留给说:“本来中介费是80万韩元,但看你一个人到异国他乡挺辛苦,只收你60万吧” 阿多给没多想,马上就把中介费打给了奥留给。回家后阿多给才发现,合同上写着中介服务费为32万韩币。
很显然,阿多给多给了中介费。其实根据韩国的中介费标准,阿多给顶多给32万韩元就可以。在这里我科普一下居住用写字间的中介费计算方式。月租的交易总额计算公式为:保证金+(月租*100),便得出阿多给的租房交易总额为8000万韩元。居住用写字间的中介费上限是:交易总额的0.4%。所以阿多给的中介费不超过8000万*0.4%=32万。(其他类型的住宅,标准不同)
既然有中介费的标准,那就肯定不能多收。根据韩国“公认中介师法(공인중개사법)”第33条第3号明确规定,中介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超出标准的中介费。如果违反该规定,房产中介的牌照要撤了,连私下中介的活也没法继续干了。同时还要承担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的刑事处罚。所以本案中,奥留给为了逃避处罚,故意在合同中写上了合法的中介费。
但阿多给是用转账的方式把60万中介费转给了奥留给。这个证据足以证明留给奥留给的逃避机会已经消失了。阿多给可以找奥留给好好谈谈,只要讲出“公认中介师法”,都不用继续讲第33条第3号,奥留给会乖乖的把多收的中介费拿出来。如果奥留给死活都不承认多拿了中介费,不用继续交流,直接拿着转账记录和租房合同,到警察局写一份告诉状,看他还赖不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