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朝韩语口译一级(交替传译)考试大纲(试行)
一、总论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朝韩语口译一级考试设置“交替传译”一个科目。
应试人员须: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推动翻译行业发展的职业使命感和相应引领作用,具备很强的翻译专业能力和业务技能。
3.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考试目的
检验应试人员能否胜任范围广、难度大的翻译专业工作,能否承担重要场合的口译工作,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基本要求
1.语言基础扎实,对原文理解能力很强,中外文表达能力很强,熟练掌握丰富、广泛的朝韩语单词。
2.透彻了解中国、朝鲜、韩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背景情况;掌握深厚的多领域相关专业知识。
3.熟练掌握翻译理论,熟练运用各类高级翻译方法。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胜任重要场合、难度很高的口译工作。
5.熟练运用口译技巧,及时、准确、完整地表达源语70%以上的信息,无明显错译、漏译。
6.语音、语调正确,吐字清晰,语流顺畅,语速适中,表达自然;语言规范,无致命文法错误。
朝韩语一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模块设置一览表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