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广新闻”报道,近年,韩国艺人与经纪公司闹纠纷的事层出不穷。前段时间,韩国女子组合KARA中的4名成员就提出要与所属经纪公司解约。去年男子组合东方神起中的3名成员也与经纪公司闹得不愉快,并造成之后的组合分裂。了解状况的人称,这与韩国演艺界独特的新人培养方式有关。
KARA的4名成员透过代理人指出,经纪公司强迫她们做自己不愿做的工作,人格受到否定。而之前东方神起的成员也说,出道后13年的合约期间太长,过于密集的活动安排让他们身心疲惫,而且利润提成很少。
日本共同社报道称,这些不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韩国演艺经纪公司独特的经营方式。艺人在被星探发现后就与经纪公司签订长期合约,并接受严格的训练。在这个过程中经纪公司投入大量财力使艺人接受舞蹈、歌唱、演技的专业训练,最终作为一个完成品让他们出道,而这一期间有时甚至超过5年。艺人出道后,很多经纪公司为收回投资成本,一边安排紧张的活动日程,一边压低他们的个人收入,所以韩国有人批评这类合约根本就是卖身契。
深切了解韩国演艺界的日本撰稿人菅野朋子就指出,有不少韩国艺人在进入日本演艺圈后,与周围比较后就会发现自己出场费太低,往往就开始心存不满。